應徵職稱:律 師

具國內、外律師資格。

專長公司法、合資、併購及英文契約之撰擬,諳電腦文書作業,有律師事務所實際工作經驗者(留學國外佳)。

精通英文聽、說、讀、寫。

 

吃苦耐勞、上進、活潑但穩重。

以上均具備電腦概念,待優,例假日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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